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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问责制升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5:21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记者郭永刚)“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或工作中发生重大过失的,要严格问责,管理者应予免职,对员工应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今天表示,中国银行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把问责机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王兆文说,违法违规经营必然带来巨大风险与损失,即使侥幸获得了收益,最终远远
弥补不了带来的损失。而且任何违规行为都会破坏银行的发展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生存。

  据介绍,中行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将坚持“五要问”:一要问执行者之责。中行每位员工应坚决抵制上级下达的违规指示;凡是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即使没有造成损失,也要问责。二要问管理者之责。对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但长期未能解决、发生大案要案的单位,必须追究上级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三要问前任之责。无论责任人调到何处,都应按追溯程序、追究责任。四要问检查者之责。管理部门检查人员检查不力,不能发现已经存在的重要问题,也要问责。五要问用人者之责,违反规定用人的,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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