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征卖房个税 称其他城市不做的南京也不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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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5:2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南京6月16日电(记者 郁进东)今天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新闻发布会”上,近阶段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有了明确的说法。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陆春林说,南京将不征收这一税种。 陆春林说,南京将与全国其他城市保持一致。其他城市不征的税,南京也不会征。
他说,税收杠杆是此次房地产业宏观调控非常有利的措施。南京采取了“有保有压”的政策:“保”体现在政府对普通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会继续给予支持,对居民自住普通商品房的优惠政策一点没变,并要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普通住宅的供应,尽快落实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压”体现在遏制投机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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