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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开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5:21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中国证监会今天称,近期国内A股市场持续低迷,一批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跌破其每股净资产,部分上市公司已提出回购其流通股份的要求。为稳定证券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这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简称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这一办法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自主权,注重市场效率。对上市公司的回购申请实行备案制,证监会将不做实质性判断,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即可实施回购。而且,将积极推动《公司法》的修改,争取允许上市公司将回购的股份可用作库存股,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今天证监会一并公布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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