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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书面申报制度内地机场下月实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0:09 商务部网站

  据海关总署有关规定,从7月1日起,对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要求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

  实施申报制度后,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对进境旅客携带的海关规定免税限值(量)内的自用物品,海关免税放行;对出境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放行。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
择[是]的进出境旅客,应在《申报单》相关项目中详细填写所携物品的品名(币别)、数量(金额)、型号等内容,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验放。

  由于目前宁夏航空口岸还未正式开通,在银川机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还需时日。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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