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6月13日财政部联手国税总局发布相关通知:1)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2)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3)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
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红利税的减免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收益,但是上市公司的红利收益率过低,大大降低了它的实质好处。根据统计1996年至今,平均每年的股息收益率只有0.8%,2002年以后逐渐增至1%以上。所以减免部分平均降低资本成本仅为0.1%-0.2%,仅能引起股价上扬1.5%-2.5%左右,当日下午的反弹已经充分反映利好效应。
沪深股市股息收益率低于美国(1.85%)和东亚各地区(除东京股市的0.94%),韩国为2.58%、中国香港地区超过3%,中国台湾地区为5.49%。
此外,监管部门也出台了其他政策(如上市公司回购、试点公司的控股公司允许增持流通股、券商再贷款等),以增加市场资金供给。但是由于社会货币供应量(M2仅为14%,M1为10%)偏紧,同时企业盈利前景也不容乐观,大量资金流向债权市场。所以增加资金供应的办法影响有限。
对市场的总体判断:由于股市前景尚不明朗,市场仍然面临较大估值压力,但是预计监管部门将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以稳定市场,为股权分置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所以,短期内市场或将止住下滑趋势,呈现小幅震荡走势;而长期前景仍不乐观。建议投资者的操作策略仍应以防御性为主,根据基本面特征选择股票。目前可关注具投资价值的非周期性和非贸易品类公司以及在行业中居于垄断地位和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
1996-2005年中标300指数股息收益率
年份 中信指数(不含红利) 中信指数(含红利) 股息收益率
1996 45.8%46.8%1.0
% 1997 31.2%31.6%0.4
% 1998 -10.4%-9.8%0.6
% 1999 17.4%18.1%0.7
% 2000 39.9%40.3%0.4
% 2001 -27.4%-26.6%0.8
% 2002 -17.9%-16.9%1.1
% 2003 11.5%12.7%1.2
% 2004 -14.1%-12.7%1.4
% 2005 -11.8%-10.9%0.9
% 平均6.4%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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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中信证券 薛继锐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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