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契税收入将减少,但“非普通住房”契税收入有所增加
本报讯房产新政策出台,“楼花”被禁止转让,这是否会令广州市的契税收入大幅减少?昨天,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了解到,财政部门预计,房产新政策的实施对今年广州市“老八区”契税总收入影响不大。
据广州市财政局统计,2004年广州市“老八区”契税总收入为12.3亿元,其中“楼花”转让收入5000万元,占契税总收入的4%。根据国家七大部委5月份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已购买但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即业界所说的“楼花”将严禁转让。为此,广州市财政局预计:今年6月1日广州市严禁“楼花”转让后,下半年广州市“老八区”的契税收入将因此减少2800万元左右。不过,由于《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购买普通自用住房条件的纳税人均要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因此,房产新政实施后,预计来自“非普通住房”的契税收入会有所增加,可抵消减收因素。总体上看,房产新政策的实施对广州市“老八区”契税总收入的影响不大。
广州市财政局介绍,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由财政部门征收。按规定,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减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税率缴纳契税。
(严丽梅 柴宣)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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