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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国有荒漠化土地可享优惠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3: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政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防沙治沙

  本报讯驻京记者魏春颖报道:6月14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的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工作已经步入了“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目前政府每年要拿出100亿至150亿元人民币用于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政府将实施鼓励政策吸引社会各阶层投入防沙治沙工作。

  沙化遍及30省区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公布了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公报。公报指出,截至2004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为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12%,分布在除上海、台湾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89个县(旗、区)。分省区看,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陕西、宁夏8省(自治区),面积分别为74.63万平方公里、41.59万平方公里、21.68万平方公里、12.56万平方公里、12.03万平方公里、2.40万平方公里、1.43万平方公里、1.18万平方公里,8省(自治区)面积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6.28%;其它22省(自治区、直辖市)占3.72%。祝列克指出,目前我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总体上有了明显改善,已从20世纪90年代末的“破坏大于治理”转变到“治理与破坏相持”,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局部地区仍在扩展。与1999年相比,由于资源利用不当和干旱的共同影响,甘肃民勤绿洲、三江源头、黄河首曲等地区沙化土地仍在继续扩展,生态状况进一步恶化。

  每年100亿元防沙治沙

  祝列克表示,政府在“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将继续推进防沙治沙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第一是继续大力执行防沙治沙法,依法治理荒漠化问题;第二是继续推进工程的建设;第三是政策方面要进一步鼓励各阶层投入到防沙治沙当中;第四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履行国际防治荒漠化公约的义务。据了解,目前我国主要推行“六大工程”和“草原保护与治理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祝列克说,这些工程的投入不但不能减轻,而且在“十一五”乃至今后的若干年中还要继续加大。现在政府每年要拿出100亿至150亿元人民币进行防沙治沙工程,这个力度将来还会继续加大。

  鼓励社会各阶层防沙

  政策方面,祝列克强调要进一步鼓励社会各阶层投入到防沙治沙当中。不论是什么经济成分,只要纳入到国家总的治理计划当中,都可以享受同等的补贴政策。祝列克介绍,首先政府会对沙化土地的治理实行一些土地优惠政策。如对国有的荒漠化土地进行治理可以使用70年,同时减免一定税收。此外,政府对已经防沙治沙的林子还会实行收购政策和更加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他还强调,如果营造的是生态公益林,政府可以给予相应补助。一个是按照每亩计算的补贴,每年5元钱的生态效益补偿金;二是推出目前政府正在试点的收购方式,不想自己经营的可以对政府试点的生态公益林进行收购。祝列克表示,各地也会结合中央这些政策,制定相应地方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注入防沙治沙工程。(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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