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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权证的面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1:31 证券时报

    深沪交易所近日相继发布了关于权证业务的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稿,并表示是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规范权证业务运作,为市场创造更好的条件。

    虽然对于推出权证的预期很早就产生了,但是据记者了解,对于运用何种权证,以及它将如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在业内仍然有各种不同意见,部分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对于权证的概念理解则更为模糊。对此,不少券商和业内专家发表了各
自的看法。

    认识权证

    从权证的定义来讲,两交易所暂行办法中所称的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专家表示,权证有很多种分类,如可以分为股本认股权证、衍生认股权证、流通权权证。

    发行股本认股权证属于公司的筹资行为。行使时,公司将发行新股,并以行使价售予权证的持有人。认股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Call Warrants)和认沽权证(Put Warrants)两种。认购权证,是一种买进权利(而非义务)。该权证持有人有权于约定期间或期日,以约定价格买进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认沽(售)权证,则属一种卖出权利(而非义务)。该权证持有人有权于约定期间或期日,以约定价格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由银行或券商等专业投资机构作为第三方发行的衍生认股权证,发行人发行并非为集资,而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管理投资组合的有效工具。衍生认股权证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并构成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项合约。如备兑权证就是衍生认股权证的一种典型方式。

    业内专家表示,中国特殊的市场还可发行流通权权证,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发行的为取得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的权证,非流通股股东要想将非流通股转变成流通股,必须在市场上购买流通权权证。

    运用权证

    如何将权证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目前,在监管部门的组织下,已经有不少券商开始着手研发可运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证方案。业内专家表示,不同的权证方案都各有利弊,不太可能有一种权证能满足所有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在权衡利弊后选择适合的权证。

    部分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对于不同股东结构类型的上市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权证来支付对价。如果公司的基本面为大型的国有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近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也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仍能保持稳健增长态势。但是,受市场的影响,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下跌,已经大大低于每股净资产。这类公司从国家的战略控制地位出发,控股股东一定会保持目前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期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改变当前流通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折价状况,这样的公司有可能发行认沽权证,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无偿赠送。认沽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未来的既定时期,以既定的高于当前股价的行权价格向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以每股净资产为行权价格。因为认沽权证给了流通股股东一个对冲的工具,如果流通股股东看多,则抛出权证,使多头头寸暴露出来;如果看空,则抛出股票,使空头头寸暴露出来。这样的操作方式,不但能保护国有股股东的利益也会得到流通股股东的认可。

    也有部分专家建议,可由非流通股股东发行备兑权证。备兑权证规定,权证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行权价向非流通股股东购买股票。如果备兑权证的行权价是股票市价的一定折扣,则随股票市价变化而变动,因此备兑权证价格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也不会出现无价值或负价值的情况。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出售免费获得的权证立即获得收益,也可以持有权证,即保留获得标的股票增值的可能性,流通股股东利益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上市公司可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备兑权证,给予高管人员低价购股的机会,这样可促进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果,改进法人制理结构。

    国泰君安证券的章飙博士则表示,权证方案在平衡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权证本身具有的杠杆特性,使其成为投资者一种有效的避险工具,这已是市场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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