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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看待公众对房价调控的乐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1:18 经济参考报

  继总理工作报告提出调控房价、国务院提出房价调控意见、部委出台房价调控措施、各地纷纷出台贯彻房价调控政策以后,一些地方的房价价格上涨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尤其是房价调控提高了投机成本,使各种违规行为得到惩戒,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在这一时机,有关部门在北京等几个城市对房价调控作了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房价调控持乐观态度,58.9%的居民认为房价目前的上涨势头将会得到遏制,68.4%的人倾向于持币待购。(见5月30日《中国青年报》)不过,笔者认为,公众对房价调
控的乐观并不可取。

  首先,房价调控的提出本身就是有争议的。曾几何时,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相关产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各地政府大力扶持的产业,那些有政绩的市长们几乎都是搞大规模城市规划、建设而出名的。在这样的热情与相应缺失的风险约束下,房地产风险不断积累,资金不断涌入,房价不断推高,一旦房价崩盘,许多投机客都将破产,而苦果将由银行承担(国有银行的话必然由财政也就是说全体纳税人承担)。房价调控实际上是中央政府权衡经济发展、金融风险、民生诉求等综合因素而出台的,也是市场自发风险积累和政府对经济实体介入过多情况下不得不矫正的行政手段,从行政干预本身来看,具有“效力不是最优但又不得不实施”的局限。这样就无法从理论上、认识上达成对房价调控评价的统一认识,而认识不统一尤其是政府部门内部认识不统一对房价调控效力具有很大的影响。

  其次,房价上涨的许多经济基础和影响房价上涨的因素仍未改变。比如城市化进程使得进入城市的人不断增加,又比如当前股市低迷,社会缺乏投资渠道,各种市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自发从资金充裕的市场流向资金匮乏的市场,再比如钢材、人工、土地等与房地产价格相关的许多成本都在增加,甚至有学者提出房价要涨几十年的论调,有开发商大肆渲染房价提高的必然性,尽管比较偏颇,不过也反映了房价上涨的经济基础仍然未达到改变的地步。如果政府不加以干预,市场将以更大的房价上涨幅度来反应,而干预措施下,房价或许更准确地说是不会过快上涨,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常的不“病态”的干预,都不会扭曲到房价往下掉的地步,如果房价大幅度往下掉,在政府眼里调控也就是失败的。

  再次,房价调控是一场博弈,市场会生发出应变之道,有关“小”利益群体在博弈中更加具有效力。房价调控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在中央政府惩戒地方政府当地行政负责官员的杀招未祭出来以前,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会打折扣,中央政府需要在强化惩戒信号上进一步激励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开发商等利益群体会通过自身资源、关系乃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影响房价调控,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来看,小的利益群体在游说和影响政府政策时,比公众这一大的群体更加具有效力,这些利益群体在今后将继续影响政策实施调控政策。

  最后,公众的乐观冀望反映了社会公众民生意愿的强烈和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应当以积极的姿态和务实的调控措施进行回应。房价调控是持久战,更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如何调协产业发展和收获民众信任是可以并获的,这应当成为政府追求的效用。政府不应当以牺牲其中的一个方面来获取另一方面,尤其不能忽视民意。因此,公众尽管可以对房价调控保持乐观态度,但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可不能对房价调控保持乐观。(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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