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刘菊花葛素表)在与雀巢的“博弈”中,消费者表面看总算赢了。可是消费者赢得如此艰难。持续20多天“口诛笔伐”,各媒体连篇累牍报道,消费者才勉强得到本属自己的正当权利。难道每一场类似的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解决,都需要打这样一场攻坚战?企业为什么不召回问题产品?
食品召回之基:
法律需健全 标准待完善
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里面都没有对问题食品的召回作出明确规定。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时候,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并已于2004年12月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对食品企业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提出了规范性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填补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空白。
然而,该系列标准还只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性,企业可以自愿实施,也可以完全不放在眼里。
食品召回之源:
企业自律 消费者决定市场
雀巢公司“已增加了对所有最终产品中碘含量检测的次数,以确保所有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碘含量”的话音还没落地,就爆出昆明市场监管部门检出雀巢问题产品的另一个批次奶粉碘超标的消息。与此同时,光明奶背后的国产奶业令人触目惊心的黑幕也在一层层揭开。
“我国食品要全面达到安全管理标准还需要所有食品企业的自律和努力。”李经津说。
“但是归根结底,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自主选择是最有力的促进因素。试想,如果消费者都只认实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都优先购买通过了系列标准审核认证的企业的食品,那么即使不是强制性标准,企业也会自愿实施。”李经津说。
作者:刘菊花 葛素表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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