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随国务院稳定房价检查组赴河北、重庆、山东、北京等地检查时发现,税收政策作为目前中央调控房价的重要手段之一,一经出台,已给全国部分地区房地产业带来一定影响,税收房产新政策效果初显。
据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显示,国家调控房价政策相继出台以来,部分城市的房价不同程度出现增速减缓现象。北京市3月、4月、5月份期房交易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17%、8%
、0.51%;济南市5月下旬住房销售平均价格比5月中旬下降了3.09%;重庆主城区5月份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2587元,同比增长9.8%,与一季度相比下降5.3%。
本轮调控房价,国家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建设部等7部委日前下发的文件指出,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专家指出,与土地、信贷等其他政策相比,税收政策直接针对楼市中的投机者,在稳定房价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与此同时,专家认为,除投机投资性需求比例较大的个别地区房屋价格可能出现下降外,由于受需求的持续拉动,多数地区住房价格将不会出现大起大落。
在炒房行为得到遏止的同时,由于政策中对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指向非常明显,还起到了引导供应和需求的作用。许多开发商都表示,新的税收征管政策已让他们转变思路,开始积极开发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住房。
国务院稳定房价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认为,税收政策作为国家稳定房价组合拳打出的重要一招,效果已经初显,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进步。
作者:记者 王宇 张晓松 杜宇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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