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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大股东可增持流通股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4: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中国证监会6月12日公开征求《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文件提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上市公司股权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和上市公司形象,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文件对增持计划的披露、目的、条件、数量、承诺都做了相关规定。

  (林坚)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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