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蓉成立,46名刚刚受聘的专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评审并通过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案(试行)》(修订稿)(下称《预案》)。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苏海红说,制定本预案,是为了建立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危害。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四级响应
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为一级,严重为二级,较重为三级,一般为四级。
《预案》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并明确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等级: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为一级,重大为二级,较重大为三级,一般为四级。
明确应急处理日常管理部门
《预案》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部门(即由地方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参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全事故日常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明确监测、信息报告等各项规定
及时、全面获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落实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职能的重要保障。为此,《预案》明确提出:“全省建立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行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预警、监测,承担责任范围内安全事故的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以及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要建立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研究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05-06-08 发布单位:四川日报(信息来源:四川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