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家放开民企进出口经营权、给予民企进出口国民待遇所带来的“松绑”效应外,广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齐心联动,出台政策促进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当前已形成有“广东特色”的扶持体系,体现在简化审批、加强服务、资金扶持、信用扶持等“四大利器”方面。一是在省外经贸厅将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审批工作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的基础上,各市进一步简化审核项目。二是在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方面,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齐心联动,发挥了积极作用。检验检疫局今年将组织100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外
向型民企,助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大力开展ISO9000、ISO14000等体系认证的宣传和培训服务,使更多民企获得有关国际认证,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三是省财政已从2003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2.75亿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企发展的资金问题。四是信用担保日趋成熟。如深圳形成了“一体两翼”信用担保体系,截至去年底,共有各类信用担保机构131家,总注册资本达100多亿元,累计为1000多个企业提供了约90亿元的贷款担保,其中90%以上为民营企业。
(信息来源:广州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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