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每10股转增3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3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5年5月1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共计48,000,0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7200万股。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0.20元,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为每股0.1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非流通股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每股0.2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2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1) 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将现金红利划入其指定账户。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
转增股份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转增后摊薄的每股收益
公司实施转增方案后,总股本由24000万股增至31200万股,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0.1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312-3951002 传真:0312-3951234
3、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4、邮编:072761
九、备查文件目录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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