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了解到,6月1日房屋交易新税收政策执行以来,本市目前已经有5户卖房者缴纳了全额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税款金额共计16.8万元。二手房市场则出现了交易骤减的局面。以海淀为例,6月1日前,海淀契税直征点日均受理契税申报户数100多户;而6月1日以后,1日、2日两天的二手房交易量仅有八九户,而6月1日至6日的二手房交易量也仅有72户,还不如以前一天的交易量多。这意味着旨在打压恶意炒房、平抑房价的房屋交易税收新政“威力”初显,还是伤及“无辜”、出现了“副作用”?
2年追溯期意在吓退短线投机者
房产交易税收新政要求“个人购房不足2年销售全额征营业税”,这使得大部分房龄不足两年的房主选择了平衡得失的观望态度,谨慎“出手”。既然有法不追溯的原则,为何又对人们过去的买房行为设定2年的“追溯期”?中央财经大学刘桓教授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抑制过热的房地产投机,在短期内吓退打算炒房牟利者。这一政策也是为了保护和警告随便入市的普通个人。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也认为,2年的追溯期是合理的。征收营业税与否,取决于购房者的目的是自住还是炒房,如果是自住,当然就不受影响,如果是炒房,就应该受到限制。政府出台新政策的目的也正在于打击炒房行为,平抑过快增长的房价。
交易环节征税治“标”不治“本”
但是,刘桓教授也表示,在交易环节征税,只能抑制短期炒房行为,对长线投资者来说效果甚微。以上海为例,从5月中旬政策出台到5月下旬,房价的涨幅的确出现了回落,绝对价格下降。但是二手房市场却有价无市,正常的二手房交易受到了影响。
解决房价虚高、恶意炒房的根本是在房屋的拥有环节征税。除了基本住房之外,无论是出于投资、保值等任何目的的购房都“一视同仁”缴纳物业税(房地产税)。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季铸教授则表示,房屋交易征收的营业税只有5%,长线投资者完全可以选择继续等待“良机”。对于恶意炒房者应采取针对性强的“激光手术”,将二手房流转税提高到30%,迫使其售出多余房产,增加市场的供给量,保证人们的正常买房需求。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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