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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加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 06: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的管理,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通知要求,对回收经营单位确有虚开废旧物资发票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免税资格。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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