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湖南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7:46 新华网

    打开长沙房地产信息网,就可以看到很多网友在叫卖或者出租经济适用房。他们的卖价一般高出当时购买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一倍以上,出租价格也不便宜,经济适用房“变质”的情况已经引起了湖南省房地产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日前正式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套型面积控制在60
--80平方米之间;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限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补交土地收益金。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和建设超标套型经济适用住房。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湖南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