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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5: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蚌埠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拟转让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文件《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资
委、财政部令第3号文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拟采取资产单价竞标方式确定受让人,近期将在安徽省国资委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竞标。本公司将根据此次转让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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