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4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5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
一、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4年末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500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32,597,255.62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2、以2004年末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52,500,000股。
3、发放年度:2004年度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自然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4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1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办法
(一)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转增股本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227,500,000股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46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020-87037333
传真:020-870378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高唐工业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罗小兵 吴诚
邮政编码:51052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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