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8元
?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4日
? 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5日
? 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
一、分红派息方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4年年末公司股份总数320,129,19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04年度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4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
三、本次红利发放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本次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按20%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实得现金红利0.008元/股;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持有法人股的股东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实得现金红利0.01元/股。
2、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4、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五、咨询事宜:
1、咨询地点:上海市古北路507号申菱大厦8楼公司董秘办
2、咨询电话:021-62288811-8802、8805
3、传真:021-52069060
4、联系人:陶琴、张桂华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9日
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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