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上海人将收到完税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2:03 时代商报

  【本报讯】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上海市税务部门制定了《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将为每位纳税义务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办法》规定,在推广初期,税务机关将于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为每一位纳税义务人提供汇总的《完税证明》。以后争取每半年并逐步过渡到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申报期申报
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即为纳税义务人提供《完税证明》。另外,纳税义务人因特殊需要要求取得《完税证明》的,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部门申请开具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