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意外”发布的《通告》非正式文本,部分内容还将有调整
昨日,一份名为《代发招行关于个人储蓄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通告》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沈阳东软等大公司的员工手中。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份《通告》的落款时间为“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招行沈阳分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份《通告》并不是他们向客户正式发布的最终定稿,其中部分内容可能还有变动。这一“意外”公布出来的《通告》可能是部分员工的操作失误造成的。
如果此《通告》落地,那么招商银行将成为沈阳市第一家对小额储户进行收费的银行。记者从这份“意外”公布的《通告》上了解到一些信息,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确认。
收费标准:小额账户每月收费1元钱
这份“意外”发布《通告》中对于小额账户的收费标准仍定为1元钱,此次收费范围包括沈阳、丹东、盘锦市的个人客户。收取对象为在该行开立个人账户的、同一身份证件名下日均总金融资产(包括本外币活期存款、本外币定期存款、股票、开放式基金、国债、受托理财等)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客户。
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为:存折账户管理费:人民币1元/月;“一卡通”账户管理费:人民币1元/月;“一卡通”金卡及“金葵花”卡暂不收费;需要特殊表明的是,招行沈阳分行其他个人账户和业务产品的收费按照该行特别公布的收费政策执行。
收费时间:9月5日正式收费
《通告》称自2005年8月1日起,开始对个人账户进行账户管理费计费,2005年9月5日前第一次收取账户管理费,即此次收取2005年8月的账户管理费。此后每月5日前收取上月的账户管理费。按照相关规定,账户管理费按月计费,当月费用次月收取。
收费范围:享受免费政策的客户正在商量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收费标准之前,沈阳招行就充分考虑了客户的不同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客户给予免费政策,这份“意外”发布的《通告》中有七类客户享受此项政策。不过,也正是这部分享受政策的客户让招行对于《通告》的推出显得格外慎重。据介绍,改动最大的部分也可能出在这里。
收费反响:部分用户心存疑虑
杨先生是沈阳东软集团的一位员工,他在本公司的互联网上收到这份来自沈阳招行的通告之后,产生了疑问。他说:“公司要求我们自行在招行办理一个银行卡用于办理工资发放,在我们公司像我这样的员工非常多,我们这样的工资卡应该属于哪一种?”对此,招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通告》的最终内容还没有确定,因此,对于具体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他们暂时无法回答。
首席记者 陈琦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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