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张培娟)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董事和高管在取得较高薪酬的同时,其个人财产也面临着巨大职务风险的威胁,买董事责任险成为高管薪酬的有益补充。
荣正调查发现,《公司法》和《证券法》中都有明文规定,如果董事和高管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董事和高管个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就
意味着,董事和高管的个人财产面临着职务风险的威胁。例如,投资者向银广夏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4.27亿元,但在银广夏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负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管就要为公司无力赔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但现有资产要全部用于赔偿,而且只要赔偿责任没有终结,有生之年将背负巨大经济压力。
荣正认为,董事责任险可以帮董事和高管化解一部分风险,保证董事和高管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职务上的过错而遭受损失;而且有了董事责任险的保护,企业就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使这些高级人才少了后顾之忧。因此,购买董事责任险成为董事和高管薪酬制度和激励手段的重要延伸。在中国香港、欧美、日本等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非常普遍。据统计,美国公司的购买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
遗憾的是,董事责任险在中国上市公司这块土壤上似乎“水土不服”。早在2002年,平安保险就推出了我国首例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但有媒体报道指出,该险种处于尴尬的“叫好不叫座”状态;2005年4月份,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正式推出针对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在国内也遇到了同样了“待遇”,据记者了解,目前美亚的客户主要是到海外上市的企业,还没有为A股上市企业投保的先例。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董事责任险的投保率仅有5%左右。
针对以上现象,保险业内的资深人士认为,“既有中国上市公司高管保险意识淡薄、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原因,也与该险种的保障范围有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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