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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高速盈利低速行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0:11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朱裴实习记者金冰)“高速公路在无法提供高速行驶的条件时,却照收高速费,这无疑是一种无任何平等可言的霸王条款。”昨天上午,被誉为“全国十大荣誉律师”的庞标在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上认为,高速路上发生了堵车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使高速公路不能提供本应提供的高速行驶的条件时,那么,高速路公司就应当在入口处及时告知,并免除或减少收费。庞标还认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这样一个年纯利润达2.4亿的“盈利”公司,在其发放的车辆通行卡上还标注着“偿还贷款”,但是连最基本的“畅
通行驶”的服务都没能保障。

  庞标介绍说,今年的4月14日,他驾驶轿车从北京经由被告管理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到天津,此时,高速入口处的工作人员正常放行,并没有告知这时候在距离大羊坊收费站17公里处已经出现了交通事故。在严重堵车的情况下,70公里的路程,他开车走了1小时40分钟。庞标认为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涉嫌违约,因此将其经营者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当日所交车辆通行费的一半—12.5元。对于庞标的起诉,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称,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这谁都不能预见,完全属于不可抗力引起,高速公路方对此没有责任。

  在法庭上,双方辩论的另一个焦点是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缴通行费“究竟是收费还贷,还是经营性收费”?庞标说,通行卡上标明收费是用作“偿还贷款”,但是根据高速出口处的公告牌上显示“收费用于经营”。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其核心业务——京津塘高速公路的收费收入接近6.3亿元,而公司净利润达2.4亿元。对此,华北高速的代理人称,京津塘高速是我国第一条用国际银行的资金修建的高速公路,1987年签约还款年限为20年,目前还没有偿还完贷款。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高速公路将视车流量、车行速度及道路是否在维修等具体情况,改变现行的缴费规定。今年3月1日颁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规定河南高速公路“不高速”将视情况暂停收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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