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方电力企业被低价评估、处置,国资流失十分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以改制的名义,四川省已有28个县出售了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出售的地方电力总资产达48.4亿元。其中,四川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县有11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3.36亿元;水利系统管理的县有17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6亿多元。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最近在四川省地方电力局了解到,一些县(市)以国有企业改制的名义,
对地方电力企业超低价划转、贱卖,导致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据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政研室主任师级灵反映,四川被出售的地方电力国有资产,80%以上是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后进行的,有的甚至不对原有资产进行评估,疯狂贱卖。他告诉记者,四川省已查处了几起地方电力国有资产转让的案件。这些案件反映出,地方电力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背后,伴生着严重的腐败行为,暴露出个别地方领导抱着“今朝不管明朝事”的思想和错误的政绩观,“卖家产装门面”,有的打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幌子,暗箱操作,低价处置国有资产,从中大肆捞取好处。而且,一些地方电力公司的管理层以“改制”为名,低价评估、抬高债务,压低净资产,出让政策过度优惠,以股份制改造为名,侵吞国家财产,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
1.“改制”口号下的贱卖
师级灵介绍,四川省国资委2004年8月才成立,“过去的省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设在财政厅,监管力度非常弱。我们就地方水电国资流失问题反映过无数次,甚至在2000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停止电力国有资产转让后,欺上瞒下、暗箱操作贱卖、私吞国资的现象依然严重。”犍为事件他举例犍为事件。2002年8月,乐山市犍为县委、县政府拟出售犍为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地方电力局获悉后,随即由副局长李银书带队前往调查。调查组向犍为县宣传了国家有关政策,明确指出,未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国有电力资产,不得随意出售。然而以时任县委书记田玉飞为首的主要领导仍然有禁不止,于2002年11月27日,将拥有4.6亿元总资产、1.9亿元净资产的犍为电力仅作价4000万元,顶住压力,连夜开会,匆忙签约卖给乐山市的民营企业东能集团公司。与此同时,乐山市电力股份公司、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均提出开价8000万元购买该公司,但却被拒之门外。事后查出,仅田玉飞一人就从东能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德军那里受贿1000多万元。去年年底已被立案侦查。特克电站事件类似情况还发生在凉山州的甘洛县。甘洛县将资产优良、评估价为3300万元的“特克电站”,仅以1566万元卖给当地的个体老板木呷拉哈,且实行分期付款的方式,木呷拉哈实际只出资500万元即取得了电站资产所有权。5个月后,他便以3300万元的基价,将电站49%的股份转卖给浙江某企业,除自己尚有该电站51%的股份外,仍渔利1734万元。据师级灵介绍,“国办发[2000]69号文”明确要求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国有电力资产流动。但文件下发之后,四川省北川、合江等多个县仍然违规转让电力资产。当时负责调查此案的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副局长李银书在调查报告中指出,“这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体暗箱操作的结果。从县委书记、县长到十几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均签了字,共同承担责任,实际上都没有承担责任。”他沉痛地指出,“现在好端端的一个国有企业,年利润200多万元的电力企业,就用600万元卖掉了。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即使国有企业在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面临倒闭、破产的情况下,将国有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也必须进行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后报有关部门审批。由此可见,县领导要求‘支持改革、特事特办、不要有杂音’,进行暗箱操作,只能说明其急不可待,另有所谋。”
2.国资流失三大“失血口”
四川是全国小水电最发达的省,181个县(市、区)中就有170个县有小水电,其中124个是以中小水电供电为主。现有四川全省地方电力总资产达358.6亿元,其中电力经营性资产257亿元。为了割掉地方电力国资流失的“毒瘤”,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今年初挂牌成立。四川省政府授权该公司对全省地方电力资产进行投资、经营、管理。目前,该公司已着手清产核资,并对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展开调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调查发现,全省地方电力国有资产流失大致存在三大“失血口”:首先就是少数人利用国有大型电力企业的垄断地位对地方电力进行低价或超低价收购,地方电力最终大量流入了私人、小集团甚至个人手中。四川省水利厅有关人士介绍说,1997年一些国有大型电力企业为了适应当时的电力体制改革,为职工谋福利,为资金找出路,成立了许多电力三产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超低价收购国资,最后进入个人或小集团腰包。低价逼购地方电力局有关人士为记者介绍了其惯用伎俩。为了低价收购,某些国电企业利用他们垄断的电力调配权,抓住地方电力的一个弱点,水电不能平衡,不能调峰调谷,可以对地方任意拉闸,让全县陷入一片黑暗。他举例,2004年5月,南江县小水电协会带领各电站负责人来到省地电局反映:巴中电业局三产企业对该县小水电站,放言“(电站)卖就活,不卖就死。”供电系统的绝对垄断,使得电力多供、少供、检修断电、故障跳闸等等,都成了胁迫地方电力“举械投降”的“撒手锏”。行贿受贿其次,就是民营企业或个体,用行贿受贿的手段,超低价收购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知情人士说,最典型的就是犍为事件,“违法卖给私人后,还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一是职工和社会的不稳定,二是不履行社会职责。”犍为县电力公司(含电站和电网)卖给了王德军后,王德军又用犍为电力作抵押,贷款2亿多元搞了房地产,而火电厂无钱维修,出现安全隐患。弄虚作假其三,在改制过程中,经营者利用其制度设计的地位,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改制中,把资产低评估,负债整高,以把国有资产买到自己手中。北川县电力总公司在改制中,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元春私分国有资产6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3.堵漏“关键”在机制
四川省省委书记张学忠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核心是利益,关键在干部”,再不严格制止,将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局长张忠孝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也指出,四川省政府去年还专门颁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对地方电力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并已查处了犍为、甘洛等地官商勾结、导致国家财产损失的腐败案件。”为此,四川省政府建议:一、要认真贯彻川府发[2004]31号文件,坚定不移地进行地方电力产权改革,以利整合地方电力优势资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三农”服务;二、保持国有经济在电网资产中绝对控股权。加强对全省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待其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完成后,依法依规进行产权改革;三、鉴于电力行业的基础性、特殊性和目前的情况,建议县级国有资产的处置由省国资委批准后,依法依规处置,严防地方电力国有资产以各种形式流失。新华社(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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