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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子公司股权转让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9:5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贾宝丽)因受让方无力支付受让股权款项,经仲裁,武汉中商(000785)目前已取消了有关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以下:世纪中商)股权转让的合同,公司还因此获得一笔20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

  据悉,2004年11月18日,武汉中商与湖北良贤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纵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世纪中商50
%的股权2500万股分别转让给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此次转让世纪中商另一股东———省住宅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为上述受让方付款提供担保。

  昨日,公司公告称,由于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两公司未按协议支付股权转让金,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公司近期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由于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无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能力,公司同意解除该协议;良贤置业和武汉纵横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支付的定金共计200万元归公司所有;仲裁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公司承担50%,其余三方共承担50%;公司放弃其他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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