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据法制日报消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德恒证券公司一案。重庆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89亿元,将德恒证券公司推上了刑事审判台,公司总裁韩新林等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以同样罪名被控。
公诉人认为,德恒证券在不具备开展资产业务管理资格的情况下,以保证固定收益率和保底的承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89亿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
规定,构成单位犯罪;该公司总裁韩新林,2名副总裁,1名副总会计师、资产管理部、投资部和计划管理部3名总经理也被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昨天的审理中,主要是控辩双方提供证据,没有进入实质性辩论。辩方今天出示了一份由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许可证,以此证明自2002年3月18日到2003年9月23日期间,德恒公司有开展资产业务管理的资格。(秦力文)
案件回放
德恒证券的前身为重庆证券责任有限公司,2003年3月,在重庆证券的增资扩股中,新疆金新信托以1.6086亿元出资,占有该公司21%的股份,成为德恒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新疆金新托是德隆系下的一家公司。据财务报表显示,德恒证券2002年亏损4000多万元;2003年亏损近1亿元。2004年6月初,上海证监局正式成立德恒证券事件调查小组。2004年9月4日,证监会宣布德恒证券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
德恒证券的资金运作程序是与客户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这份合同表面上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其实质内容却在一纸《受托投资管理合同补充协议》里。根据补充协议,德恒承诺委托资产的年收益固定为12%,超过部分作为德恒的管理佣金。由于德恒证券投资的股票出现大幅下跌,导致大批委托理财资金到期不能兑付。巨额资金缺口使德恒证券无法按期归还客户本金,该公司许诺的利益更是成了一纸空文。
德恒证券案被某些媒体称为德隆刑事第一案。据有关报道,德隆系总债务可能高达570亿元人民币。因此,德恒证券的刑事案件,很可能是德隆系一系列案件的一个开始。此前,德隆系旅游资产标志的深圳明斯克航母,因其负债总额达8.67亿元,而其资产总值为6.7亿元,接近2亿元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德隆系在上海的另一家金融公司也因严重违规经营被责令停业整顿。德隆系此后便出让多处资产,以应付资金链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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