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东丽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
营业税:营业税共设9个税率,从最低3%(交通运输费)到最高20%(娱乐业)。天津市娱乐业暂按10%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房产所有者、承典者(在无法确定时,为房产代理人和使用人)为纳税人。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的房产,按房产原值,以年征收税率1.2%,天津按应纳房产税税额给予减征30%的优惠。
印花税:应税凭证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
车船使用牌照税:以车船使用人为纳税人
税率:船和载重汽车按吨位计征,客车依车种或座位数计征。
载货汽车:每年每吨4.8/欧元
载人汽车:按座位数不同,每辆每年12/欧元-16.3/欧元
机器脚踏车:每辆每年2/欧元-4.8/欧元
非机动车:每辆每年0.4/欧元-3/欧元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但未超过5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居住满5年,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在中国境内工作、提供劳务的外籍人员,在1个公历年度中连续累积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有税收协定国家不超过183天)的,从中国境外雇主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欧元5
2 超过50欧元至200欧元的部分10
3 超过200欧元至500欧元的部分15
4 超过500欧元至2000欧元的部分20
5 超过2000欧元至4000欧元的部分25
6 超过4000欧元至6000欧元的部分30
7 超过6000欧元至8000欧元的部分35
8 超过8000欧元至10000欧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欧元 45 (信息来源:东丽区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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