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消委会敦促商场修改格式条款五大霸王条款可望消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5:33 深圳商报

  消委会敦促商场修改格式条款

  五大霸王条款可望消失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通讯员靳丽娟)令消费者气堵的商场退货、存包5大规定可望远离消费者。昨天,市消委会召开有11家商场参加的零售商业格式合同座谈会。会
上,经过近1年时间收集整理及点评确定的零售业五大霸王条款,消委会敦促与会商场加以修改。

  2004年9月,市消委会经过近半年的收集整理,从消费者200多宗投诉中,精选出5条有关某些商家的《商品退换货规定》、《存包须知》中涉嫌“霸王条款”的规定举行专家论证会。为推进涉评条款的整改工作,市消委会昨天召开了座谈会。

  与会者除11家本市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的代表外,还有专家、学者、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律师、市零售商行业协会的代表。会议对涉评条款进行了二次论证,向参会企业及全市各相关企业宣传了有关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就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法律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结束时,市消委会呼吁仍在继续使用上述涉评条款的企业,尽快放弃使用或修改这些不平等条款,停止使用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并建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多制定一些公平合理的行业规范。最后,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坚决拒绝接受前述条款和惯例。

  霸王条款逐条评

  “特定商品不能退换”违法

  霸王条款1:以店堂告示等形式张贴《商品退换货规定》,其中规定:烟、酒、化妆品、书、磁带、CD、VCD、电池、胶卷、内衣及贴身衣物、灯泡、洗涤用品、手表等商品不能退换,购买日期超过30天的商品不能退换。

  点评意见:若此类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及《深圳经济特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1条、12条都有相关规定。商家在不问理由的情况下作出的上述商品如调价按低价退货无效。

  退货价格不由商场说了算

  霸王条款2:有商场在其《商品退换货规定》中规定:顾客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可退货,退货商品如遇价格调整,按低价退货。

  点评意见:“不满意可退货”应分两种情况:一、因质量问题或因经营者的承诺不能实现而不满意要求退货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3条规定,退货商品的价格如遇下降,按原价格退还货款;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退还货款。二、因消费者自身的随意性而感到不满意要求退货的,因消费者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考虑就低原则。该条款违背公平原则,当属无效。

  存包不负责保管及赔偿有前提

  霸王条款3:某商场在其《存包须知》中规定:寄物柜属于服务性质,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点评意见:《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商家“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管是无偿的”,二是“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该商场此规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减少了免责的要件,属无效。

  《存包须知》商场无最终解释权

  霸王条款4:某商场在其《存包须知》中规定:“本商场保留对本《存包须知》的最终解释权。”

  点评意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第17条(10)规定,预先拟定格式合同文本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的条款是无效的合同条款。

  自行处理寄存物有违民法

  霸王条款5:某些商场在其店堂张贴的《存包须知》中规定:寄存物须于当日营业时间内取回,超过48小时或者72小时未取回,商场有权对寄存物自行处理。

  点评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前款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就寄存物保管期限而言,商家有权依法保护自身利益,但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无效。商家“自行处理”寄存物有违民法原则,《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因此,商家“自行处理”寄存物的告示无效。(苏海强)

  作者:记者苏海强通讯员靳丽娟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