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市外经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2004年出口超过500万美元的出口企业将实行“五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交易会;优先安排国际市场参展补贴;优先安排出口退税和贷款资金;优先安排办理承兑汇票、贴现、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和封闭贷款;优先办理企业商务人员一年多次简化出口、往港澳的出境手续)和投保补贴(对投保出口信用的重点出口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0%予以资助)。
另外,泉州今年将按出口增量实行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对2005年全年出口额(海关统计口径)比上年增长18%以上(含18%)的,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对2005年全年出口同比增长(海关统计口径)但增幅低于18%的,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而2005年新开展出口(2004年无出口实绩)的企业当年的出口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按出口额每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
据了解,泉州还将对创立出口名牌产品企业实行奖励,被商务部列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品牌商标持有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注:申请该奖励,应提交商务部批复文件),2005年全年出口(海关统计口径)比上年增长18%以上的,再追加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出口商品免验企业,由泉州市政府奖励100万元。(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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