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应着力于战略集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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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2:31 每日经济新闻 | ||||||||
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有序退出,并不等于国有资产的等比例退出,而应该是国有资产的适度集中,甚至在一定时期表现为对更多非国有资本的控制与主导。 据统计,我国现有12万亿元国有资产,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约7万亿元,如何盘活如此巨量的国有资产,提高其运营效率?
200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成立了相应层级的国资委,以强化出资者代表职能,依法监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这表明,不断深化的战略性调整将更着眼于国有资产层面上的存量重组以及增量运营,而不是试图搞好一个个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大变化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正在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管资产的政策与管企业的政策不断分离。 世界经验表明,专注于国有资本的有效利用首先应以国有资产(主要指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适当集中为前提,比如日本主要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在邮电和高速公路两大领域,韩国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也主要集中在铁路、通信、电力设备等少数领域。 那么,中国的国有资产如何集中、向哪些方向集中呢?最近,国资委规划局从出资者代表的角度提出了四个集中:一是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二是国有资本向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本向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行业集中,四是国有资本向中央企业主业集中。 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而言,资产层面上的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主要应解决所分布行业、领域的合理性问题。比如,最近提出的促进中央企业中非主营的房地产业务,由作为主营业务的中房集团、中建总公司等几家中央企业有偿接管,这很有出资者代表到位履职的意思,也非常符合战略性调整的方向。 在战略调整的初始阶段,中央企业通过资源重组,特别是通过资本金比例的杠杆,控制、带动和影响比自身价值量大得多的总资本,以期在培育规模经济方面产生特定价值,待演进到一定阶段后再择机考虑如何整体退出的问题,也不失为一种稳妥而积极的务实做法。 但是,资产层面上的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本质上涉及产权问题。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绕不过去的坎。中国市场经济发达与成熟的根本标志,是不仅要承认和有效地界定相关产权,而且还要将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加入到交换过程中来。这就是说,产权特别是国有产权进入市场,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环节。产权结构调整特别是产权结构多元化,理应纳入资产层面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之中。 因此,在实现资产层面的布局与结构性调整中,我们应坚持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方向,从“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这十六个字把握其内涵。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清产核资,厘清产权属性;二是明晰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三是加快建立并完善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明确产权转让的约束条件等;四是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和产权流转机制,防止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非市场化行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