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芦笋主产地,芦笋罐头和速冻产品年生产能力达7万吨并全部出口,出口量位居全国首位,已达到全国的50%,占世界贸易量的30%以上。全省共注册出口生产企业17个,拥有芦笋种植基地16万亩。
目前已进入芦笋生产和加工旺季,山西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行驻点检验通关新模式,选派业务精、技术强的骨干人员到芦笋主产地永济市实施驻点检
验,实施报检、检验、签证、通关“一条龙”服务,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缩短验放流程,实现“快检快放”,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强化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企业生产过程实施HACCP验证、农残普查监控,对终端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监管,使全部芦笋生产企业形成了公司+基地和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完善自我检测监控体系,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产品存放、内部质检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利用检验检疫自身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外的贸易技术壁垒动态,有关芦笋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等最新信息。在获悉日本提出要求检测我食品加工用盐中的亚铁氰化钾含量后,开展技术攻关,突破日方技术壁垒,确保我省芦笋顺利进入日本市场。现在全省每年出口芦笋产值达2.5亿元人民币,主要输往欧盟、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四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政策和技术宣传,并对芦笋生产出口企业的关键岗位1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五是开展全省芦笋种植基地的农残普查监测工作,帮助笋农进行芦笋基地土壤农残降解,并会同地方农业执法部门联合对芦笋种植区域的农资、农药销售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个别禁用农药实施了封存。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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