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马潇清
【金陵晚报报道】对个人售房增值收入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话题,这几天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传得沸沸扬扬。昨天,记者到位于华侨路的南京房屋产权市场交易大厅咨询到底征收与否、何时征收,如何征收。但得到的回答却与前几日有媒体报道该税征收“铁板钉钉”不同的是,该税收政策原来就有,但一直没有强制执行,完全依靠市民自愿申报,未来一段
时间仍将如此。
昨天下午三点,记者来到交易大厅的一楼咨询科,胡科长告诉记者,这几天来咨询“个人所得税”的市民络绎不绝,咨询热线快要被打爆了。“卖房到底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记者直接问关键问题,他含糊地说:“这个税收政策从1994年就有了,按规定是要征收的,现在征收与否还得问地税部门。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地税部门已经和房产局开始有所配合。”
经过了解,所谓配合是现在交易房产的转让方会在办理正常的房产交易手续时,收到一张“地税通知单”,凭此通知单10天后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屋交易地税联系单》,再凭《房屋交易地税联系单》、原购房发票等证件到地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或者免税手续。记者昨天看到的《房屋交易地税联系单》上面十分详细地记录某套成交房源的信息:面积、单价、容积率、居住年限等新政所涉及一切要素。
在胡科长的建议下,记者转而来到交易大厅三楼的地税咨询台,两位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台被多位市民围得满满当当。记者在一旁仔细听了一下市民们急不可待的提问,大部分问题都集中在个人所得税上。记者问其中一位男工作人员:“现在卖房到底要不要征个人所得税?”他表示要征收。
“到底何时征收,又会如何征收?”记者继续追问,
“6月1日起征收,至于如何征收靠市民自愿申报。”他有些不耐烦,“市民现在如果选择不交,并不代表地税局未来不去追究。刘晓庆逃税漏税过了十年,不照样被查处了吗?”
待记者亮明自己身份之后,这位工作人员立即封口,一概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回答。
(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