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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包围医院(调查·现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7:53 人民网-市场报

  记者暗访京城“医托帮”

  某知名医院的一位大夫告诉记者,全国各处都有医托,但北京最多。因为北京的大医院最多,外地前来求医的患者最多,非法医疗机构最多。那么在北京究竟有多少医托在活动?这位大夫说:谁也说不清,但5月26日北京公安机关仅仅在协和医院门口,就一举抓获了30多名医托。医托包围医院,成为医疗市场的一道黑色景观。这些人受雇于一些非法或者貌似
合法的医疗机构,成群结伙游荡在知名医院内外或者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处,将患者视为“猎物”,靠如簧巧舌将他们推入陷阱,待雇主“宰杀”完毕后,获得一笔肮脏的佣金。

  5月30日上午,记者提着一个装有病历的塑料袋,来到位于北京市潘家园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在医院门口徘徊还不到一分钟,医托就出现了。一位中年男子凑上前来问道:“小兄弟从哪儿来,得了什么病呀?”记者答道:“我刚从内蒙古来看头痛,刚在家里拍完片子,不过不能确诊。”“真巧,我们是老乡呀!”这位“医托”攀上了老乡,马上就开始绘声绘色讲起了故事:他的哥哥去年也是来这家医院看头疼,可是钱花了几万块,就是没治好。最后还是经北京一位朋友介绍,在一个专家门诊治好的,而且只花了几千元钱。

  在这位“老乡”的热情邀请下,记者随其来到了肿瘤医院附近的那家“专家门诊”。记者看到,该“专家门诊”挂的是“北京医仁堂肿瘤药品开发中心”的牌子,里面除了一个年轻女服务生外,并没有其他工作人员。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白大褂的中年男子匆匆赶来开始诊病。这位“专家”翻开记者眼皮看了看,把了几分钟的脉,然后告诉记者:“你是劳累过度造成肾功能衰退引起的头疼。”说完便拿单子开了一个疗程的中药,药单字迹潦草不可辨认,但注明收费3680元。随后,记者以去银行取钱的理由离开了这个“专家门诊”。

  在医院门口站立不到一分钟,就被医托盯上,可见医托活动有多么猖獗。肿瘤医院保卫处的同志告诉记者,他们医院周边除了患者,最多的就是医托了。这些医托不仅分布在医院周边,而且在火车站、公交站等地也有“布防”,通过看衣着、观行李、听口音、辨面容,练就一双职业的眼光和口才,被他们盯上的目标,十个有八个要上套。

  医托屡禁不止为哪般

  京城医托如此猖獗,那么千千万万从外地来京治病的患者,上当受骗的比例会有多高?正如记者接触的一名江西患者所说:人在无助的时候,看谁都像是亲人,人生地不熟,又急着投医看病时,很容易被人诱进圈套。

  采访期间,一位在中日友好医院就诊的河南患者向记者讲述了他不久前的遭遇。这位老人3月份来北京看病时,经检查确诊为胆囊炎。老人在候诊室休息时遇上了一名以老乡关系套近乎的医托,被骗到一个诊所花了2万多元买了4个疗程、几十公斤的中草药。不仅毫无疗效,而且贻误了病情。这位老人质疑:自己上当后注意到,由于医托为害,患者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事例早已屡见报端。那么医托为何屡禁不止甚至更加猖獗?

  记者了解到,医托泛滥根子在于暴利:作为雇主的医疗结构的暴利以及医托高额的佣金。一般情况下,医托拉一个病人的提成高达30%左右。一个医托平均每天收入五六百不成问题。

  肿瘤医院保卫处的同志告诉记者,他们不断驱逐围在他们医院周边的医托,有时还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行动。但医托根本不在乎保安和派出所民警对他们的态度,即使被抓几次,还是会再来。潘家园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真拿这些医托没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我们顶多对他们罚点款、短时间拘留就放了出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的同志说:“医托是医疗市场不正当竞争的产物,其操作上体现出的是一种中介行为,法律上难以对其定性。相关有效的法律细则也迟迟不能出台。”

  既然医托受雇于一些医疗机构,那么能不能从源头治理呢?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公安民警对记者说:“很多雇佣医托的诊所证照齐全,手续齐备,公安部门很难进行处罚。”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药检局监督的范围是药品质量合格与否,对于医托与诊所配合销售高价药品的行为,没有相应的管理职能和依据。北京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则认为,他们只对行医机构和行医资格进行资质检查。对于医托问题,只能由医院的内保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铲除医托惟有打组合拳

  医院对医托没有办法,执法部门没辙,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难度大。面对医托之害,相关部门都道“各有各的难处”。惟一确定的是,医托除了带给患者经济上、精神上无法弥补的损失外,更有着对健康、对生命的无尽伤害。在这些医托的身后,是一些不法医疗机构。在医托布下的陷阱中,在惩治医托无奈的叹息声中,病人损失的并不仅仅是钱财,更有可能是治疗疾病的宝贵时机,也就是生命。

  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部门认为,惩治医托主要难在法律关: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缺乏有效的制约条文。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指出医托是违法活动,但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充当医托行骗的违法人员,仅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也会因为受骗者不愿指证、“证据不足”等原因,公安机关只得放人。偶尔有医托受到处理,之后还会重操旧业,对从事医托的人明显起不到阻吓的作用。其次,信息不对称滋生医托。患者对医院信息缺乏了解,是医托有生存市场的重要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认为,目前若要有效打击医托,应尽快完善相关处罚条例。既需要卫生主管部门、城管、工商和公安各部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关键还在于大力发展行业管理协会和组织,杜绝行医中的违法行为,把好这第一道关,无异于拿掉了医托赖以存活的土壤。此外,媒体还要广泛揭露医托的伎俩,使医托无处藏身,同时不但要将医托绳之以法,而且对那些不法医疗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

  《市场报》 (2005年06月0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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