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批发门槛提高追踪
总共需要资本一亿
早报讯日前,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王勇专程致函有关媒体,呼吁商务部能够认真听取广大民营企业对其2日下发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的建议和意见,尊重目前国内油气业的现状,不要把一半从事成品油批发的民营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上周,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对外发布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此意见稿中,对成品油批发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作了新的修订,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此意见稿一出,立刻在广大民营企业中产生强烈反响。
据石油业商会统计,目前中国民营油气企业达到8万家,拥有100万员工、加油站4万多座、10000亿资产、8000万吨炼化能力,销售石油总量达到1亿吨,仓储能力3000万吨,码头吞吐量2500万吨。
厦门海奥集团董事长郑金泉计算了一下,4000立方油库的造价加上附属设施,需要人民币4000万元,30座加油站按平均每座200万元造价就需要6000万元,累计总共需要1亿资本。当前福建从事油气的民营企业有几千家,但符合商务部新标准的寥寥无几。
王勇在致函中希望全国工商联可以尽快与商务部沟通,妥善解决目前这个对于民企生死攸关的大问题。据记者了解,在去年商务部颁布的第23号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申请从事批发企业并没有要求必须具备30座加油站的规定。(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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