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公司中国总部终于说Sorry了,而且表示愿意提供换货服务。
我们能够理解雀巢公司希望减少损失的心情,但是,食品生产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是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是在中国生产并且在中国销售的。国家标准是任何企业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只能遵守中国的标准。如果超过了国家标准还说“不会涉及安全和健康问题”,那还要国家标准干什么?只让
消费者有换货这一种选择,也未免太傲慢了一点。
《产品质量法》规定:凡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著名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该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显然,是退货还是换货,如果没有事前的约定,消费者是可以任意选择的。
并非因为雀巢是外国公司而需受到更严格的要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说,只要产品不合格的,消费者都有退货、更换、要求免费修理等权利。
可是,在现实中,只换不退也已经成为一种商业潜规则。这是一种隐形的“霸王条款”。令人可喜的是,这次深圳一些大商场挺身而出,提供换货,也接受退货。
昨天,深圳市工商部门、法律界人士和零售业负责人共同举办了一个研讨会,专门就零售商业格式合同问题进行探讨,其中一点就是要让消费者退货更容易落实些。消费者维权,是一种推动产品质量提升的力量。如果商家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挡回去了,受损失的只能是社会。商家也不例外。
作者:本报评论员傅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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