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贸易壁垒信息收集与利用培训班的通知》,受自治区商务厅世贸组织处委托,我局李平局长和世贸组织科负责人代表自治区参加了4月25日––28日为期四天的培训研讨。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务部门、商<协>会、企业、学校及科研部门的160多名代表听取了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信息化司等领导关于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当前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形势,国外贸易壁垒形式,贸易壁垒信息搜集和利用及“四体联动”工作机制,贸易壁垒调查立法及实践,《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报
告》等重要讲座和研讨。江苏紫菜协会、上海WTO事务中心等从不同的角度谈了商<协>会、中介组织在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及经验。与会代表还就“进一步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如何发挥四体联动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共同应对国外贸易壁垒”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通过学习,我们对当前公平贸易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做好公平贸易工作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理性认识,加强了做好公平贸易工作、维护进出口贸易环境,促进我区乃至呼市对外贸易快速、稳定发展的信心。以下是此次学习的几点体会:
一、
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形势严峻
根据商务部《2005年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已列为商务部有关部门对外谈判的首要参考资料)介绍,“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达11547.4亿美元,同比增长35.7%;贸易总额世界排名升至第三位。……根据WTO统计,2004年,共有16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调查57起,涉案金额共12.6亿美元,为全球之最;自1995年WTO成立至2004年上半年,WTO成员方反倾销立案共2537起,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调查356起,占总数的1/7左右。此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在一些贸易伙伴对我国贸易政策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这表明,我国已进入贸易摩擦高发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企业将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由此可以看出,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对优化进出口贸易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抵制国外对我出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保护产业合法权益,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目前就全国来说,遭遇贸易摩擦沿海城市多于内陆,经济发达省份多于欠发达省份,对外贸易额大的多于贸易额相对小的省份。例如:2004年,浙江省遭遇美国、欧盟等14个国家(地区)贸易摩擦46起,同比增长70.4%,共涉及36类出口产品和有一定规模的企业1500家,直接涉案金额11.41亿美元。对该省的出口造成严重影响,据测算,每年因各种贸易壁垒影响出口约30亿美元。而湖南省2003年以前贸易摩擦几乎没有,但2004年中遭遇到贸易摩擦9起,涉及企业10多家,涉案金额达2400万美元。可以看出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市场开放的持续推进和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即将结束,贸易摩擦增多是一个客观必然的趋势,决不能忽视。我区地处内陆,经济发展虽落后于发达省份,但近年来对外贸易增速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产业发展不均衡,产品构成相对集中,加上企业对WTO规则学习不够,对贸易摩擦形势的认知程度相对滞后,自我防护能力,抗击打能力弱,一旦遭遇贸易摩擦,对产业、企业的打击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从商务主管部门的角度,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当前贸易摩擦的几个重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
以浙江省为例,2002––2004三年,已遭遇国外贸易摩擦86起,2004年涉案46起,同比增长70.4%;涉案金额仅纺织品一项就为3.48亿美元,占全国该案涉案总额的73%。
(二)涉案地区和案源国增多,重点案源国相对集中。
涉案地区和案源国相对集中在美国、欧盟,但如日本、韩国、印度、土耳其等一些国家(地区)也呈逐渐上升趋势。(三)贸易摩擦形式多样化。除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调查外,市场经济地位、金融体系、汇率问题、知识产权问题、技术壁垒、劳工待遇问题等新贸易壁垒都成为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而且这些新的贸易壁垒与传统贸易壁垒相比较,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双重性、隐蔽性、复杂性等新特点。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通过此次培训班的学习,针对我国贸易摩擦的形势和特点,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平贸易工作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应对贸易摩擦方面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建立健全公平贸易工作机构
。按照中央、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企业四体联动工作机制的需要,地方商务部门应单独成立公平贸易工作机构。一方面便于和商务部世贸组织司、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贸易壁垒信息的收集、利用、产业损害预警调查、贸易摩擦的立案、调查应诉、组织指导服务。推进公平贸易网络建立,为企业面对贸易摩擦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鉴于我区进出口产业结构集中、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出口额增长很快,如果遇到摩擦遭受的损失将会更大的情况,自治区及各盟市尽快成立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调查部门,以尽早开展工作,防患未然。
(二)加强中介组织的作用。
虽然国家间的贸易争端,最终需要通过政府部门解决,但商<协>会的作用至关重要。作为企业利益的代表,商<协>会可以通过自己的会员网络,及时汇总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政府,准确有效地为政府提供帮助,发挥自身协调作用,促进问题的解决。因此我区应加强商<协>会的建设及互相沟通。发挥其在调查、应诉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对外贸易预警。
对我区主要出口市场和主要出口产品进行重点检测,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设置信息点和检测点,与中介组织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分析、确定重点预警产品和重点目标市场。发挥四体联动机制的作用。准确、及时地收集有关信息。
(四)大力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尽快培养世贸组织法规专业人才队伍是当务之急。
分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采取不同形式大力开展培训活动,加强我区公平贸易规则培训和普及,在商务系统、中介组织、律师行业、企业中培养出一批精通世贸组织规则,精通公平贸易工作的专业人才、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防患于未然,以适应我区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建立政府激励机制。
我们的企业大多数不熟悉外国的反倾销等贸易壁垒的程序,而且这类案件应诉成本极高,例如美国诉我国电池倾销案,仅律师费就达300万美元,其它的贸易壁垒调查律师费也在10万美元以上。企业实力往往不足以与国外的大企业相抗衡,因此需要政府从资金、信息、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设立贸易壁垒应诉基金,用以奖励那些舍小利、顾大局积极应诉的企业,提高企业应诉和胜诉的概率。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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