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孔娟 赵彩娇
地方的安定和经济发展,离不开维护社会秩序的调节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应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如今深圳市作为农村城市化的试点,在新的城市规划建
设和治安治理上面临的压力是不言而喻的,外来人口给经济建设带来活力,但同时亦给社会治安带来压力,必须狠下功夫并加大投入。
龙岗区是深圳区域面积最大的行政区,各类涉外企业过万家,外来人口几百万,加上地处关外的城乡结合部,民事纠纷众多,社会治安压力较大。龙岗区委深刻认识到:地方的经济发展和使老百姓过上安稳日子,都离不开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区政法委书记翟忠泰找来人民法院院长黄常青说:“人民法院是社会秩序的调节器,法庭根植于基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站,应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据了解,龙岗在全市除了区域面积最大,也是拥有法庭最多的区。历年来,法庭承担了全院60%的工作量。2法庭诉讼案件审结和执行案件执结分别占全院总数的54.9%和80.2%。
为了支持公正司法,区委加大了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近年来,投入新建的和已建成了的布吉、坪地、坑梓三个法庭的新审判大楼,全面整修了横岗、平湖、大鹏等三个法庭。
已建成的人民法庭全部实现规范化,有办公用房、审判庭、办案大厅、接待室、调解室等一体化办公用房。法庭实现现代化办公,电脑和法院内联网统一立案,实现了异地远程立案,进入立案大厅有电脑触摸屏、滚动审判信息、审判程序指引等设施。确保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确保足额经费和支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民法庭这个社会稳定调节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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