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南京出台严厉规定卖房缴20%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08:2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都以为南京七部门稳定房价的18条政策出台后,南京楼市的基本面已基本明朗。但是,日前,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还是让许多人大吃一惊。

  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的这份名为《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的配套措施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
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等,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市民以90万价格购进的房屋,转让时卖了120万,扣除90万财产原值和利息、中介费等合理费用(暂算1万),那么该市民将缴纳(120-90-1)×20%=5.8(万)的个人所得税。(据北京娱乐信报)龙头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文昌鸡质量(来源:南国都市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