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5年5月19日,本公司接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财务公司书面认可情况的函》,超过1/2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公司及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拟与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投”)及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下称“江铜”)及其旗
下三个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贵溪)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德兴)矿山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江铜南方总公司(以下合称“江铜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江铜财务公司”)。
2005年5月20日,本公司以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通知,于2005年6月3日以书面形式召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杜新民先生因故未参加书面董事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除关联董事何昌明先生、戚怀英女士回避表决外,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本集团与中银投、江铜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铜财务公司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出资设立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协议》(详情请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江铜财务公司的成立须获得中国政府相关有权部门批准。董事会审议同意,江铜作为申请人代表本集团及其它出资方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办理江铜财务公司的筹建及开业事宜。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接受杜新民先生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请求,并同时聘任吴金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财务总监杜新民先生因年龄已届退休,及杜新民先生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辞呈,同时,公司总经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意提名吴金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以接替杜新民先生财务总监之职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任命(吴金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附:吴金星先生简历
吴金星,男,1962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瑞昌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2年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会计专业毕业,1998年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历任江西铜业公司财务处生产财务科、综合科副科长、江西铜业公司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江西铜业公司材料设备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总会计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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