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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钱=买了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 12: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年年交付保险费,急难来临之时,保险真的管用吗?未必尽然!相当一部分投保人在出险后,他们的理赔要求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继而走上公堂。

  在人寿健康险种中,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最常用的条款是——“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

  盛女士与某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终身寿险合同,在投保书有关健康情况的各栏中,盛女士对“既往病史”作了“否”的回答,还签名确认。

  去年5月15日,盛女士遭遇意外事故,除了获得意外事故医疗理赔金、住院床位费、住院手术费、住院杂项费外,她还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但被告知:“不作理赔”。

  原来,理赔调查员在医院获得了一份会诊记录:“患者30年前有肾炎史……”医院将盛女士30年前绝育手术疤痕当作了“30年前有肾炎史”。为此,医院医务处出具了会诊记录更正证明。

  诉诸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双方保险合同成立。盛女士出险后申请理赔,并为澄清事实提供了医院纠正错误的情况证明,而保险公司却拿不出原告在投保前患有疾病的证据,支持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原告8860元,双方达成的寿险合同继续履行。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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