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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贷款买房要付高利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5:54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李丹)记者昨日获悉,农行鞍山分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细则进行了调整。将对购买多套住房、购买高档住宅、还贷不及时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者实行较高利率。

  昨日记者获悉,在国务院7部委联手启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后,银行系统开始出台对不良信用记录房贷者提高利率水平的规定。农行鞍山分行率先作出反应,对现行的房贷优惠政
策作出了一些调整。比如,原来同一借款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无论多少套,都能享受到基准利率0.9倍的优惠,而新规定则提出,只有第一套自用普通住宅才能享受0.9倍的优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要按基准利率执行,第三、四套住房利率会适当上浮,并首次将夫妻作为“同一借款人”看待。别墅、复式住宅等高档住宅的优惠政策也将被取消,即使是第一套住房,也不享受原来的降档利率优惠。

  另外,该行对于房贷利率提高前,取得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的利率执行标准和罚息情况也进行了调整,并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在利率方面,到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如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金、利息或罚息的现象),可对其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有不良信用的客户贷款,则执行基准利率或上浮。以贷款10年为例,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6.12%的五年期以上利率,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按6.12%×0.9=5.508%的利率还款;有欠贷行为的客户,则最低执行6.12%的利率。

  除了高利率,罚息的比例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日0.21‰的固定罚息,调整为在合同载明利率的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假设贷款10年的客户应该还本金1万元而未还,那么他当日的罚息为1万×0.21‰=2.1元,而按照新的规定,他每日交罚息为1万×(6.12%÷360×1.3)=2.21元。

  农行有关人士提醒,有到期没还本金、利息或者是罚息的客户,最好抓紧时间,在今年年底前还清。因为客户即使有过逾期还款记录,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全部还清且没有新的逾期,就不算不良信用,依然可以享受基准利率基础上0.9倍的优惠。

  记者从市中行、工行、交行、建行等处了解到,目前各行还没有关于房贷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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