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福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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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
福建省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其生产资本来源多为民间资金,因而投入有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长期困扰着福建省企业界及金融界的一个难题。今年以来,随着银行银根收紧,信贷规模收缩,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继续加大,流动资金愈显不足。如何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效地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展开分析,从中揭示导致企业融资困难的体制性、结构性、内在性、环境性等方面的障碍因素,从企业自身、金
一、当前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持续困难 调查表明,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实施,银根偏紧,中小企业融资变得更加困难。2004年一至四季度的福建省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企业融资景气指数:指反映工业企业从外部获取资金,包括贷款、债券、权益性投资、融资租赁等的难易程度的景气指数)分别为97.5、94.4、92.9和94.4,不但持续徘徊于不景气区间,而且也分别低于全省工业企业融资景气指数2.9、2.1、2.2和2.3点。此种状况今年一季度呈加剧态势,有85.9%的中小企业家在融资问题的判断上认为困难或比较困难,其融资景气指数为92.4,比上年四季度和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0和5.1点;预计今年二季度中小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仍然处于不景气状态,其景气指数为93.7。企业融资情况的不景气,使得原先流动资金就不甚宽裕的中小企业越发显得流动资金不足。资金不足助长企业三角债链条,货款拖欠严重,应收未收帐款增加,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2004年一至四季度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景气指数均运行在景气临界点以下,分别为97.8、99.2、93.6和97.0,今年一季度继续走低,为93.6,比上年四季度和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4和4.2点,也低于全省工业流动资金景气指数2.8点;中小工业企业货款拖欠景气指数也处于景气临界点附近波动,2004年一至四季度分别为100.3、91.3、98.6和101.3,今年一季度为100.6,比同期全省工业低0.6点。据调查,三明市2004年48家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总量达25.81亿元,而实际贷款只有12.76亿元,仅占总需求量的49.4%。另据了解目前闽清县建筑陶瓷企业由于企业融资困难,加剧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生产已陷入困境。现有依莉莎、腾龙、华盛、恒丰等一半以上陶瓷企业的生产线停产。今年1月份该县陶瓷产业税源仅为去年同期的65%,产销矛盾在进一步加剧。长期以来,由于福建省中小企业正常融资渠道不畅,私人钱庄、企业间相互拆借、甚至是企业自己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融资等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据中央财经大学2003年对全国20个省(区、市)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的地下金融活动活跃(地下金融:是指货币金融当局以及统计核算部门未观测到的金融活动及其相关的金融组织、市场等金融要素与运行机制),地下金融的业务规模高达7400亿元至8300亿元,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比重28.7%,最高的省份在5成以上,福建省也在30%以上。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原因剖析 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出现和长期存在,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因素。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影响其融资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中小企业不具备规模优势,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中小企业与各类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大型企业等相比,中小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经营行为短期化,贷款风险增大。对于同样数额的贷款,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比对大企业贷款的业务量要大得多,进而交易成本也大得多。一项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的贷款频率是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贷款数量少,中小企业的户均贷款数量只相当于大中型企业的5‰左右;贷款风险大且管理成本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大约为大中型企业的6倍。所以大的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某些中小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后,一些企业主一走了之,或者借改制改革之机,不规范运作,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以致出现银行“惜贷”、“慎贷”,甚至“恐贷”的现象。据对诏安县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有信贷关系的252家民营企业的调查,被评定为A-3A级的企业占有信贷关系的民营企业总数的22.2%;B―3B级企业占38.5%;C级及以下的企业占38.5%;未评定信用等级的民营企业占0.8%。信用缺失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与变数,使银行与企业间的正常交易变得偶然和难以预测,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因而银行难以把中小企业作为重点贷款的服务对象。 3、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福建省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仍停留在家族式管理的层面上,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不健全、信息不透明,缺乏有关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数据,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财务真实数据的审查难度,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较大,增加了融资难度。 (二)从现行金融管理体制来讲,缺少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支持: 1、现行以大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在间接融资上的需求。调查表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还是大企业,而服务于中小企业集中的县域农村信用社由于资本金少、资金实力弱和贷款集中度要求等限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据对全省484家不同规模的企业调查表明,20.7%和29.2%的中、小型企业认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苛刻,分别比大型企业高出3.1和11.6个百分点;32.0%和37.4%的中、小型企业认为贷款审批程序烦琐,分别比大型企业高出6.8和12.1个百分点;13.5%和14.0%的中、小型企业认为贷款品种少,比大型企业分别高出4.7和5.2个百分点。中央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取向在传导过程中,面临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策略导向的障碍。尽管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贷款,但实际情况是银行普遍对大企业“争贷”,对以民营经济为主要成份的中小企业“惜贷”。近年来许多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双大”战略,贷款日益投向少数经济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的大中型企业以及股份制上市公司。 2、现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着缺陷。在授信管理上,明显存在对基层银行信贷授权不足。近年来,虽然人民银行出台了不少货币政策措施,但实际情况是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基层行却步步收紧,贷款审批权日益集中。如有的银行规定3B以下的企业贷款要经省分行审批;负债高、亏损、欠息的企业都不能贷款;企业欠息,信用等级就要降低;新增贷款只要一笔收不回,就要停止全部贷款的审批。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大多只吸收存款和办理转帐结算业务,而不发放贷款。各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县级机构将地方有限的存款资金大量上划上存,减少了地方信贷资金来源,不利于中小企业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颁布后,为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实行了事实上的“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等挂起钩来,并追究终身责任。相反,对于基层银行的激励却相对不足,信贷人员既没有信贷投放的任务,也没有相应的奖励。这一方面造成信贷人员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使企业获取资金的难度加大。如明溪县农村信用社2004年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4447万元,不良率高达25.8%,其中乡镇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占90%以上,资金盘活难度大。贷款的大量沉淀,加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惧贷”心理。不少中小企业呼唤金融部门应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借贷优惠政策措施。 (三)从政府和社会服务企业的角度上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我国众多的法律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定做”的,大量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也是笼而统之的称“企业”,没有把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服务对象看待。对中小企业的作用仍然定位在“补充”上,没有把它作为一支重要力量来看待,因此没有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制度给予相应支持。在实行“抓大放小”的措施以后,这种制度、政策就更难以企求了。 2、社会担保机构不能满足企业对贷款融资的担保需求。福建省各级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方面工作还很薄弱,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和寻找直接融资途径尚存在巨大障碍,成立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目前福建省企业融资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担保机构数量偏少。据对全省484家企业调查表明,21.2%和21.1%的中、小企业认为贷款缺乏担保机构的担保,比大型企业分别高出13.5和13.2个百分点;另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担保公司只有60家,共为2592个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占全部中小企业数不到3%。二是担保机构规模偏小。如福安恒实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仅1385万元;三明的华屹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仅为491万元;长汀县担保中心担保基金量只有300万元,仅为5家企业和18户个人提供贷款600余万元的担保。三是担保公司服务面较窄。如福安担保公司仅为民营电机企业担保,其他担保公司也仅对有入股的20-30家企业担保。四是担保数额有限。如运作较好的福安担保公司,担保过的最高限额只有260万元,一个产值上亿元的电机企业,其流动资金则需要3000万元,担保额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五是贷款项目受到限制。大多数担保公司都只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对固定资产、设备引进等大的贷款项目的担保还无力开展。六是担保成本较高。据武夷山市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向中心申请担保的企业必须先交纳款项10%的会员费(兼风险金)、提供资产抵押和每月按贷款额的2.5%交纳担保手续费,其融资成本还高于银行。 3、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直接融资主要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但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育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机会较少。目前福建省在上海与深圳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不足50家,且企业销售收入大都在亿元以上。债券融资的管理更为严格,即使效益佳、资信亦良好的大企业往往也难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方式融资,更不用说中小企业了。《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并且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分别不能低于3000万元和6000万元。虽然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推出,但其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等资质要求依旧未改。 三、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涉及企业、金融部门、政府三方,因此要改变这一局面,各方均要努力。 (一)中小企业要在下面几个方面努力: 1、要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第一,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定期向相关各方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第二,要及时还本付息,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的企业形象。第三,要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 2、要积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其一,努力与大公司联合,成为其子公司,或成为其长期合作伙伴。与大公司联合,不仅可以获得大批的订单,获得大企业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还可以利用为其加工、配套的机会减少对资金的需求,甚至可以直接获得大企业的资金支持。其二,寻求租赁融资。租赁融资集信贷、融资、租赁于一身,兼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在发达国家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又一重要融资渠道。通过租赁融资,企业可以用较少的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原材料,降低企业负债率,使企业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 (二)对商业银行来讲,要在以下几方面服务于中小企业: 1、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新的信誉评价标准和风险评估标准。修改国有商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为一大批规模小,但业绩好、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帮助有市场、有前途的企业快速成长,并在为企业提供帮助的同时使自己获得发展机会。 2、改进贷款管理制度,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助一臂之力。在贷款管理方式上,完善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查、发放权力,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打开方便之门。要完善对信贷人员的考核制度,鼓励信贷人员积极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客户,调动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3、变存款立行的观念为“存款与贷款并重”的全新理念。目前存款立行在业内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观念,吸引存款不仅成了员工的工作重点,也耗费了员工主要精力,也使银行失去了大量的获利机会――毕竟,只有贷款才能获利。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对中小企业贷款是其扩展业务、求得发展的重要市场。市场是有风险的――金融市场也是如此。但如果视风险如大敌,没有开拓精神,不仅于自身发展不利,而且牺牲了数量众多的优秀中小企业。 4、建立和健全社会信贷服务体系。主要是融资担保、信用评级、物业评估、报表审计等社会服务中介机构,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银企间信息的传递。 (三)对政府来讲,则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把为中小企业服务作为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具体来讲,要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重新审视“抓大放小”的政策,把所有企业都作为政府服务的对象。从工作策略来讲,“抓大”是可以理解的,但“放小”绝不是任由中小企业自生自灭。从政府的职能来讲,为企业服务永远是政府的职责,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吸收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服务人民生活等重要方面,而这也是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贡献,政府更应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2、逐步完善政策体系,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门槛”。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贴息贷款等政策性贷款,保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较高的商业银行实行如冲减坏账、补贴资本金、扩大利率自主权等优惠政策;在中小企业为主的地区,实行更宽松、更有利于企业的信贷政策。 3、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融资市场是重要的要素市场,为中小企业服务也是融资市场的重要功能之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市场,使企业从多渠道获得所需资金。对民间借贷行为要进行规范管理,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于中小企业;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在社会闲散资金与中小企业之间“搭桥”,允许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同时降低企业发行成本。 4、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确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地位、运行规则和支撑体系,促进担保机构与银行共担风险,尝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散和降低各方风险,确保担保机构与银行资金的安全,保障其收益。调查显示,48.7%的中小企业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健全,并完善在担保机构的营业税的制定。重点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性质会员制担保机构,也可以借助行业协会或商会等组织,牵头行业内中小企业联保等形式,为中小企业贷款创造条件;继续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于政府出资或参与的担保机构,其性质带有一定的政策性,应着重落实财政担保基金的补偿机制;通过建立全省性的信贷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等形式分散风险,促进中小企业担保难和贷款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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