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江西省医保新规:无力缴费的省属困难国企参加费率为3%的住院医疗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4:17 商务部网站

  6月1日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劳动保障和江西省财政部门日前出台全省性指导意见,就解决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据了解,全省各统筹地区将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设立适应国有困难企业缴费参保费率为3%的住院医疗保险。省属国有困难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缴费能力,向江西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困难类别界定,界定后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相应层次的医疗保险。经界定为无力缴费的省属国有困难企业,按属地原则参加费率为3%的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中50%部分由省财政予
以解决,另外50%由主管部门、单位及个人共同筹集解决。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