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监管部门合作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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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9:01 上海证券报 | |||||||||
在港上市内地企业如果出现违规,将受到两地相关部门共同追究 北京消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沈联涛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香港和内地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正在加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如果出现违规的话,将受到两地相关部门的共同追究。
沈联涛是在京参加"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发展中市场论坛"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沈联涛称,香港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证券交易和结算所签定有一个五边的备忘录,涉及到相互合作和沟通机制。 在谈到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出现违规情况将怎么处理时,沈联涛表示,这不仅要由香港证监会、廉正公署等部门进行追究,同时也需要跟内地相关部门对口,共同追踪这些违规行为,进而追究出现这些行为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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