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官员涉嫌挪用公款5000万元出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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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5: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崔丽) 身穿红马甲,灰白头发、面容白晰的陈天晓,今天作为被告人出现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她因涉嫌挪用公款5000万元而受审。 现年55岁的陈天晓此前身份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处级调研员。这一负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责任的政府官员涉嫌挪用巨额公款案,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有关人士称,此案典型地暴露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弊端与无序。 在今天出庭的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公诉人指控说,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陈天晓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期间,受领导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工作。2000年,陈天晓冒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名义,挪用“神州医药投资公司”的公款50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对于筹备“神州医药投资公司”的初衷,陈天晓在庭审中说,是将它作为医药行业的一项产业基金试点,先成立投资公司作为载体试运转。 据介绍,医药产业基金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在医药行业融投资功能,其设立须经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然而,这一备受瞩目的产业基金的设立只是在一次医药产业的高层研讨会上提出的,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注册公司的款项5000万元虽然如期到位,然而成立于2000年5月的公司名称,却并不是计划中的“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而是更名为“纪源”,并且公司董事长为陈天晓本人。 她辩称,公司更名是因为换了两家股东。她汇报工作时只称投资公司,而从不称“神州”或“纪源”,“这是一种工作习惯”。而公诉人认为,正是在这种“习惯”的模糊中,陈天晓完成了“移花接木”,把纪源公司转到自己名下,为营利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公诉人说,陈天晓利用纪源公司进行的一系列营利活动包括:为北京利达通科贸公司等3家公司提供2000余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为其亲属开办的两家公司提供170余万元注册资本,还先后投资4800万元进入股票市场买卖新股,赢利64万余元。 陈天晓承认其中两家公司里有她的丈夫、哥哥、嫂子,但否认这些资金是经她手批准流向这些公司的,并认为支票上她的签名是伪造的,她同意进行笔迹鉴定。 陈天晓于2000年7月离开筹备组,后由医药司委派一位临时负责人。陈天晓称,那个人临时负责什么工作并不清楚。 陷于瘫痪的纪源公司处于无人追查的真空状态。2001年5月,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被注销。陈天晓涉嫌挪用的5000万元公款已被追回。 在今天的庭审中,陈天晓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庭宣布此案择期再审。 有关人士认为,陈天晓案引发了关于我国产业基金如何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的话题,国家法规政策缺失、监管缺位,由此埋下了运作中的种种混乱和夭折的隐患。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在产业基金运作中应进行怎样的角色定位,这些都为我国今后制定《产业基金法》提供了值得反思和总结的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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