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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可“赶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在6月1日实行房地产税收新政策后,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应早缴契税。成都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税务机关对契税的规定一直是,契税缴纳从合同正式签订后就可缴纳。

  据了解,许多新购房户通常是交给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少有自己去办理契税的。而开发商从收钱到交房,再到办下房产证通常用时很长。这样住户将来想按新政策“个
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享受“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就要多等上一两年。因此今后契税缴纳可“赶早”。本报记者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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