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关于开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及核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工作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6:52 商务部网站

  (粤经贸流通〔2005〕34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全省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及核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经省经贸主管部门(含原省贸易委员会、深圳市贸易发展局)核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包括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拍卖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拍卖师及拍卖从业人员上岗情况等。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省经贸委《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219号)的有关规定,各拍卖企业需如实填写和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见附件1);2、200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表(附件2);3、核准机关关于同意设立本拍卖企业的批复(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5、《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6、《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4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三、核查程序及时间

  企业将上述报表和材料报当地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市经贸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初审并在《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附件1)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对初审条件不合格企业及违反《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市经贸主管部门将初审后的材料及《2004年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附件3)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委托省拍卖业协会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年度监督核查。2005年6月1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报省经贸委;2005年6月10日至30日,省经贸委进行年度监督核查和核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以市为单位)。有变更事项的企业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四、核查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拍卖法》、《公司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拍卖企业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等条件,并正常开展拍卖经营活动。设立一年以上的拍卖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视为年度监督核查不合格企业:1、擅自将拍卖企业经营权转让的;2、一年内未开展拍卖业务的;3、本企业没有国家注册拍卖师的;4、有故意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5、不服从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6、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二)对年度监督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省经贸委将核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副本上加盖“核查合格”印章和公章。(三)对年度监督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四)年度监督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核查及核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广东省经贸网”及“广东省拍卖网”等媒体上予以公示。

  五、具体要求

  开展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是加强对拍卖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级经贸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内容。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未经省经贸主管部门核准,非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必须依法取缔;对非拍卖机构组织的“拍卖活动”必须依法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操作,影响极坏的拍卖企业,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以维护我省拍卖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联系人: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陈旭暖(020-83133312)省拍卖业协会陈祖欣(020-83646171)

  郭红梅(020-83646172)附件:1、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2、200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表;

  3、2004年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信息来源:广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