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声音
作为长虹改制的实验性项目,5月20日长虹网络成立,这个新公司将探索员工及管理层持股机制,为长虹改革探路。在国企改革中,国企老总只重视激励机制,而忽视了国家、民族和股民的信托责任。
据我所知,4月16日长虹发布的2004年年度报告显示,共亏损36.81亿元。而仅仅晚两天,长虹公布的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则显示,今年前3个月赚了1.74亿元。巨亏过后刚有一点起色,就迫不及待地推出了这一举措。这很明显就是TCL式的MBO。
而这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了。国家刚刚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
行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现在,长虹转了个弯又回来了。该不该做,我就不谈了,因为国家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长虹这次是典型的TCL式MBO。回首TCL的历程就会发现,这实际是一个国有股股权稀释的过程,进一步说,是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的过程,也是TCL的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
目前,国家所推行的所有的MBO,包括TCL的做法,对我而言都是不可接受的。事实上,不单是我不能接受,而且是国家、股民都不能接受的。
我认为,国有股本身并不需要市场化,真正需要市场化的是职业经理人团队。我所谈的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本质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与信托责任并存。
如果企业全年的经营绩效高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那超过部分,可以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管理层的奖励。我相信股民都会认可的。不过,如果做得比行业平均水平差,经理人团队就可以考虑辞职或承担其他相对应的惩罚。
我所期望的国有企业团队是一个应该花更多的时间为国有资产创造价值、为中小股民创造利润的市场化团队,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有人说,职业经理人市场化很难,但如果国企管理者连从国家嘴里挖肥肉这样高难度的事情都能做,那么这种市场化的难度,还能难得过盗窃国有资产吗?
我认为,建立正确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我国企业迈向世界500强的必经之路。长虹在这个转折点上,应该有一个更正确的取舍。
(引自5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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